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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毛著”的不成文规矩:只选正确和基本正确的

点击数:421更新时间:2013-07-24

  编“毛著”的不成文规矩:只选正确和基本正确的

  ·       原标题 [揭秘:一本毛著诞生中那些不成文的规定]

  本刊记者/徐天

  1986年9月9日,为纪念毛泽东逝世10周年,《毛泽东著作选读》(新编本)由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不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收到了很多群众来信,称此书填补了此前市场上的空白,且全书篇幅合适,适于普通干部群众阅读。

  不过,来信中也有不同的声音,集中在注释部分。有读者认为,此书有着“全新的注释风格”,“带来新的内容和新的风貌”;另一些人则认为,原先的毛选注释都“旗帜鲜明”,这次的注释却“太右”。原先已被定性的人,注释中却做了改动,尤其是王实味和饶漱石的注释条目。

  2013年5月22日,该书主审、时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常务副主任、后曾担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的逄先知,接受了《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正面回应了这种看法:

  关于王实味和饶漱石的注释,是经过我们研究并向有关负责部门调查了解后做出的。它纠正了原来不符合事实的、根据不足的一些说法,或者用事实说清楚了一些问题,这在客观上,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起到了平反的作用。因为这部书具有权威性,它是以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名义编辑,并经中央审定的。做这样的注释,对毛著编辑工作来说,确实是一种突破,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党的文献编辑工作上的体现。

  7

  湖北省新华印刷厂印刷《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建国后的毛选成了空白

  1977年,《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出版发行,收录了毛泽东建国后即1949年9月到1957年之间的重要著作。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央认为,毛选第五卷出版时,没有对“文化大革命”进行拨乱反正,选编工作问题较多,决定对其进行修订。

  1981年6月《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通过后,对毛选第五卷的修订,大家的认识得到了统一。修订方案报送至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胡乔木处。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1980年由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改组而来,分为毛泽东著作和生平研究组(简称毛泽东研究组或毛组)、周恩来研究组、刘少奇研究组、朱德研究组、综合(包括任弼时、邓小平和陈云)研究组,还有一个专门的注释组。

  “胡乔木觉得,修订方案并没有面目一新的感觉,认为没有修订第五卷的必要性。”时任毛组成员、后曾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一编研部副主任的吴正裕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1982年,经中央批准,毛选第五卷正式停止发行。此前,毛选第六卷和《毛泽东全集》的编辑出版工作,也已经停顿下来。毛泽东建国后的著作,在市场上完全成了空白。

  时任毛组组长、后曾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室务委员、第一编研部主任的汪裕尧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在内部,时任文献研究室第一副主任龚育之也一直有个想法,希望把毛泽东在建国之后的著作归拢一下。因此,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了建国以来毛泽东的文稿,作为内部本发行,仅供地师级以上领导和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参考和做研究用。

  文献研究室考虑,再出版一套面向市场发行的书。这样一套书,内容的选择无疑需要更加审慎。但如果只是将毛泽东建国后正确的和基本正确的、且有分量的著作单独出一本,内容又不够多。

  龚育之提议,可以参考1965年出版的《毛泽东著作选读》甲种本(供一般干部阅读,选目较多)和乙种本(供广大工农青年和群众阅读,选目较少)的形式,另出一套选读本。

  1983年,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向中央建议:新编一本毛泽东著作选读本,为广大干部和青年学习毛泽东的科学著作提供一本合适的读本。此举得到了中央的批准。

  当时已升任毛组副组长的吴正裕,被任命为《毛泽东著作选读》主编,带领两个组员,负责这部书的编辑工作。

  当时毛组共17个成员,分成几个小组。除这套选读本外,还承担着《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毛泽东新闻工作文选》和《毛泽东年谱》等多项编辑工作。

  因此,吴正裕手下的工作人员换了又换。有一段时间,他成了“光杆司令”,独自承担选读本的编辑工作。

  选定篇目成为吴正裕的首要工作。此书的收录对象为毛泽东一生的著作,至于建国后的著作占多大比例,没有明确指示,领导只是说,“比例要大一些”。

  吴正裕初步提出方案后,先在毛组内部讨论。组长汪裕尧、副组长冯蕙和当时返聘的毛组老组长赵福亭参加了每一次讨论,对篇目提出调整意见后送审。

  文献研究室第一副主任龚育之和常务副主任逄先知担任此书主审。“我们主要是对编辑方针、编辑体例等原则性问题提出意见,审定编目,加写或修改重要题解和注释。龚育之在这些方面都出了很多好的主意。”逄先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编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需要请中央审定的,则由龚育之和逄先知联名写报告,请示胡乔木。胡乔木都及时作答,有时约他们去他办公室谈,有时写信回复。

  只选正确的和基本正确的

  新编毛著选读工作开始时,对编选多大的篇幅,吴正裕心中无数。他提出了两个方案:第一方案收入毛著71篇,约40万字;第二方案收入毛著90篇,约65万字(均不包括注释字数)。

  为征求意见,文献研究室召开了8个座谈会,参加者来自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多家单位。因为该书定位为青年人学习的本子,文献研究室还去了高校和中学,与师生座谈。大多数人赞成第一个方案,部分教育和宣传工作者则倾向于第二方案。

  编辑工作刚开始不久,整党开始了。考虑到广大党员要学习的文件已经很多了,文献研究室写报告给分管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时已卸任文献研究室主任)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邓力群,提出把选读本推迟出版,得到同意。

  1985年,此书的出版计划再次提上日程,书名由原定的《毛泽东著作基础读本》,改为了《毛泽东著作选读》。编辑工作也恢复了。

  因领导们分别提出一些选目,篇幅越来越大,文献研究室曾提出一个两厚本、90万字的大方案。但文献研究室和胡乔木都认为,这样的篇幅太大,毛选一至四卷一共才100多万字,选读本应该更精炼一些,否则不容易普及。修改后的方案,变成了近60万字的篇幅(包括注释)。

  篇目选择的方针也明确了:只选正确的和基本正确的。

  有的文章,基本思想不正确,没有收录;有的名篇,个别提法上不适当,便采取节录的方法;有些内容,虽然只是毛泽东写的批示,但十分精彩,就把同一主题、写作时间相近的批注集纳成一篇文章。

  选读本打破了以《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为开篇卷的传统编法,以毛泽东1921年的《在新民学会长沙会员大会上的发言》作为开卷篇。对此,胡乔木称赞说:“打破了选本的老样子,给人以新的印象。”

  正文部分的编辑工作还包括校订文字和标点、修订和写作题解。

  吴正裕记得,对著作正文的文字只做了一处修改。《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原文为“那”(写此文的1963年,“那”和“哪”可以通用)。教育部致函中央文献研究室,表示要将此文收入中学语文课本,出于规范化教学的目的,希望能将这个字改过来。因此,此文中的“那”改成了“哪”。

  每一篇收录进来的著作,都需写出题解,对文章来源等情况加以说明,比如,文章是节选而成的,或在毛泽东日后的讲话中已经有了新的认识,等等。一般先由吴正裕起草。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的题解,是其中比较有突破的,经过龚育之、逄先知审改后,专门报胡乔木审批。

  这篇题解写道:“讲话公开发表前,反右派斗争已经开始,由于当时对右派分子向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进攻的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在讲话稿的整理过程中加进了强调阶级斗争很激烈、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这些同原讲话精神不协调的论述。”

  “起草注释的同志有一种通病”

  在毛组对正文进行编辑工作的同时,注释工作也在进行中。

  注释组组长为曾宪新,带领着约15个人,负责全室各组所编书稿的注释工作。主要负责《毛泽东著作选读》注释编辑、审核工作的是组员沈学明和副组长陈铭康。

  正文篇目确定后,先由曾宪新、陈铭康一起“挑注目”,即确定哪些地方需要做注释。经龚育之和逄先知审定后,按篇目分发给注释组全体成员。

  曾宪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挑注主要遵循两条原则:第一,针对阅读对象的范围,对人们不太熟悉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做注;第二,正文不全面或者有错误的,“通过做注补救一下”。

  《毛泽东著作选读》一共488条注释,其中321条是毛选四卷中已有的,167条为新增的。原来的321条注释,56条完全保留原貌,265条则做了程度不同的改动,包括为统一体例所做的技术性修改。

  较大的改动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校订史实。此书的注释责编、后来曾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室务委员、科研管理部主任的沈学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年公开出版的史料类图书及工具书很少,他们手头的资料仅有《辞海》。很多时候,需要去中央档案馆、中组部、公安部或者事发当地,调阅档案。

  注释组内有不成文的规矩,当事人的自述、自己填的履历表才算一手资料,其他人的回忆只能算二手资料。一手资料证实,二手资料佐证,才算板上钉钉,注释才能下笔。

  另一类改动,则是对毛选四卷的注释中对某个人物或事件所下论断和表述的修改。

  如《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一文提到周作人、张资平,在毛选四卷中对此二人的注释只有一句话:“周作人、张资平在一九三七年日本占领北京、上海后,先后投降日寇。”此次则强调,对经历复杂的人物应尽量反映出其历史全貌,因此,增加了他们的生平介绍,并将其在抗战期间的行为表述为“依附侵略中国的日本占领者”。

  这种更客观的注释写作方式,与1980年《周恩来选集》上卷出版时,胡乔木的指示有很大的关系。

  曾宪新记得,当时他们屡次为在注释中如何评价个人而纠结。都是将军,哪些人该称为“伟大的军事家”?同样是文艺工作者,到底谁是“伟大的文艺工作者”,谁又不是呢?

  几次送审之后,胡乔木发话了:“你们是做注释的,没有这个任务。正文可以给人下论断,注释没有必要。”83岁的曾宪新,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将“没有这个任务”反复强调了三遍。

  沈学明也记得,80年代中期,倡导注释工作改革,室领导曾传达胡乔木对部分“周选”注释的批评。“他说,起草注释的同志有一种通病,就是议论多,断语多,好像法官作判决一样。这个毛病可能是受了毛选四卷注释的影响。陈伯达为《毛选》作注释就好下断语,康生又说这些注释毛主席都看过,相当于是毛主席认可的。所以注释就像真理一样,下了断语,这人就不能翻身。实际上,人是变化的。把人和事、历史背景都客观地写出来就可以了。”

  因此,在这次的注释写作过程中,基本没有出现哪个人物是“××家”的提法。

  为饶漱石做注

  新增的167条注释中,最费思量的是对其中几个人物的注释,其中之一是饶漱石。

  选读本所选定的篇目中,《论十大关系》和《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上的讲话》都提到了潘汉年,称其“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个CC派人物”。而早在1982年8月,中共中央就已正式发出了通知,为潘汉年平反昭雪,恢复了名誉。因此,这次在为潘汉年做注时,就说明了这是一桩错案,并对其一生做了客观的描述。

  给潘汉年做注释,不可避免地带出了跟他同案、被称为“饶潘扬反革命集团”首犯的饶漱石。给饶漱石做注,就成为绕不过去的难题。

  “我就跟老龚汇报,潘汉年平反了,扬帆也平反了,饶漱石这个注释怎么写?”曾宪新说。

  入选的篇目中提到饶漱石的是《论十大关系》,共两处,分别涉及到他的两大罪名。

  第一处,涉及到“高饶反党联盟”,正文是这样说的:“我们建国初期实行的那种大区制度,当时有必要,但是也有缺点,后来的高饶反党联盟,就多少利用了这个缺点。”

  龚育之告诉曾宪新,他去中央开会时,听到中央讨论高饶的事,认为此二人确实有错,但很难说他们俩有联盟。“老龚专门给我打招呼,说注释里不要提‘联盟’。”曾宪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因此,关于“高饶反党联盟”的第428条注释,在介绍高、饶二人的原任职务后,写道:

  1953年,他们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对他们进行了揭发和批判。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总结了这一重大斗争,通过决议开除了他们的党籍。

  从头到尾,都没有提“高饶反党联盟”这六个字。

  另一处,则涉及到饶漱石的更大罪名让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的“饶潘扬反革命集团”。

  正文中写道:“机关、学校、部队里面清查反革命,要坚持在延安开始的一条,就是一个不杀,大部不捉。胡风、潘汉年、饶漱石这样的人不杀,连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

  对此,注释组派出三人,先后去公安部、中组部查阅卷宗和档案,核实确认:饶的罪名确是因为潘汉年和扬帆而得,而这二人都已于1982和1983年分别获得平反。

  既然“饶潘扬反革命集团”已不能成立,曾宪新一度想过,以“高饶事件”来解释饶漱石的反革命罪。

  但龚育之否定了这一做法。“老龚说,不要扯高岗的事情,这样太罗嗦,不直接。而且正文里分明是把潘汉年和饶漱石连起来提的,也说明是饶潘扬的事情,跟高岗没关系。”曾宪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最终,第436条注释如此写道:

  饶漱石(1903—1975),江西临川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曾任新四军政治部主任和华东军区政治委员。上海解放后,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和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在这期间,他直接领导潘汉年等在反特方面的工作。由于潘汉年被错定为“内奸分子”,饶漱石主持反特工作中的一些活动被错定为内奸活动,他因此而被认为犯有反革命罪并被判刑。

  这条注释最后报胡乔木,经他审定。

  对此,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前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逄先知明确称,对饶漱石的这两条注释可以称为这部书注释工作的一个“突破”。把对饶漱石定罪的根据否定了,所谓“内奸活动”等等,也就不能成立了。“这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起到了平反的作用。”

  6

  为王实味洗冤

  王实味,则是新增的另一条重要注释。

  《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还提到一个跟潘汉年一样“可杀可不杀但不宜杀”之人:“还有个王实味,是个暗藏的国民党探子。在延安的时候,他写过一篇文章,题名《野百合花》,攻击革命,污蔑共产党。”

  注释组首要要查清的,就是王实味到底是不是“暗藏的国民党探子”。

  当时,党内已有了一些为王实味平反的呼声。1980年,王实味在延安时的上级、建国后曾长期担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的李维汉向中组部建议,重新审查王实味的问题。

  曾宪新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亲自操刀做注。他和同事们先后去中组部、公安部查阅档案,并未发现任何“国民党探子、特务”的记载。他们又走访了多位知情人,认为王实味是特务没有什么根据,是“托派分子”的可能性也非常低。

  1986年4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一次内部谈话传来:“回顾我们党的历史,有好多经验教训可以总结,从延安时期批王实味,后来批胡风,直至‘文革’批‘三家村’,这些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搞运动,打棍子,把思想问题搞成政治问题,然后再以组织手段加以惩处,这样做出的结论都是站不住脚的。”

  胡耀邦所说的三个案子,“胡风反革命集团”和“三家村反党集团”,已分别于1979年和1980年得到平反。他的讲话,实际上也已经否定了王实味案。

  据此,注释组起草了释文:“关于他是暗藏的国民党探子、特务一事,没有根据。”龚育之提笔将“没有根据”修改为“据查,不能成立”。

  这条注释上报胡乔木后,胡乔木打破自己所强调的“不要下断语”的意见,在王实味的生平介绍中增加了“翻译家”的提法。

  对此,胡乔木要求文献研究室加以查实。注释组调查后,给他开出了王实味的翻译作品列表,其中包括曾替托派翻译过《托洛茨基传》中的部分章节。

  注释组历时数月、走访多处写出的有关王实味问题的3万字的调查报告,最后浓缩在短短百字内:

  王实味(1906—1947),河南潢川人。翻译家,还写过一些文学评论和杂文。曾在延安中央研究院文艺研究室任特别研究员。关于他是暗藏的国民党探子、特务一事,据查,不能成立。

  1986年9月9日,《毛泽东著作选读》两卷本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向全国发行。

  不久,王实味的夫人刘莹和子女给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写来书信,表示感谢。

  1991年2月,公安部发出《关于王实味同志托派问题的复查决定》,否定了他是托派,正式为他平反昭雪。

  对《中国新闻周刊》讲完王实味注释的来龙去脉后,曾宪新合上了这部著作,摘下眼镜,缓缓地说:“《毛泽东著作选读》的注释,现在来看,还会有些不尽完善的地方。但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做到这一步,已经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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