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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云秀:开放大学不应是简单的电大“翻牌”

点击数:451更新时间:2010-07-03

  于云秀:开放大学不应是简单的电大“翻牌”

  中国网 | 时间: 2010-06-25 13:11:37 | 文章来源: 《中国远程教育》杂志

  于云秀,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副校长,电大改革与发展咨询委员会主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在继续教育部分,将“办好开放大学”列为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然而,如何认识开放大学的性质、任务及开放大学与现有的广播电视大学的关系?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下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广播电视大学三十年的发展,为我国开放大学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电大基础上建设开放大学是最佳的途径。但是,建设开放大学不应该是简单的现有电大的“翻牌”,因为它既要坚持电大主动适应社会和学习者需求,面向地方、基层、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办学方向,多层次、多规格、多类型办学方针,充分整合利用社会优质教育资源、系统整体运作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又要解决好影响电大持续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开展学历教育方面的办学定位问题。

  教育部的文件明确,中央电大是教育部直属的“进行现代远距离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教人【2001】1号)。但是,“新型高等学校”的建设标准是什么,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要求等并不明确。教育部也一直按照直属事业单位、而不是直属高校对中央电大进行管理。中央电大作为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之权,学历教育和学位授予权并没有完全得到落实。三十年了,电大还停留在只能发放专科学历文凭,“专升本”的学历文凭需要同合作的普通高校联合盖章发放,也从没有自己独立颁发的任何学位证书。这是中国的电大让外国开放大学的同行们怎么也理解不了的“中国特色”。可谓电大是既被“限高”(专科层次)又无学位授予权的“残缺”的大学。所以,近几年,从普通高校调到地方电大任职的校长们都有一种找不到电大是大学的感觉。电大的大学地位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被越来越边缘化了,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今天,国家提出“办好开放大学”,不仅要在国家层面上制定法规,明确开放大学的性质是开展远程教育的高等学校,而且要明确其性质的内涵、建设条件与标准。我认为,开放大学作为新型高等学校,承担以面向在职从业人员为主以及全社会成员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任务,学习者需求是多元化的,因此,不能按照普通高校的分类方法,将其定为专科或本科院校,而是应该允许其在开展学历继续教育方面,办学层次多规格,如同国外(境外)开放大学那样,可以举办本科、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经过评估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当然,前提条件是保证开放大学的教学质量与普通高校在同层次同规格人才培养目标上是一致的,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的要求也是一样的。不过,由于开放大学的教学模式、教学组织管理方法的特殊性,对开放大学的评价标准和方法不能套用传统普通高等学校的做法,而是要制定适合其教学特点的相应的质量评价标准和方法,并且在政府主导下,成立由社会各方面专家组成的机构,对开放大学的教育质量进行定期评价。当然,开放大学自身要建立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监控机制,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开放大学与普通高校的学分互认,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各级各类教育能够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

  在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方面,开放大学的培训教育应该是多类型、多形式的,更加广泛地与企业、行业合作开展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各类证书教育以及社区教育等等,并且主动参加学习型组织建设。同时,要探索建立新管理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 实现合作各方利益共享、共同发展。

  在办学的基础上,开放大学还应积极拓展其社会服务功能。利用已有的卫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学习环境、多种媒体的教学资源以及学习支持服务系统,建设继续教育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全社会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服务。与企业合作建立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国内、国外(境外)开展远程教育的学校和机构提供社会化的公共服务。

  总之,“办好开放大学”写进《规划纲要》,必将为开放大学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开放大学在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过程中一定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 于云秀  责任编辑: 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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