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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破获盗墓大案

点击数:487更新时间:2015-06-26

  公安部破获盗墓大案

  追回价值5亿文物抓获175人

  玉猪龙、勾云形玉佩、马蹄形玉箍、方形玉璧……涵盖了新石器时代直至清代的1168件(套)文物,经专家估算,价值逾5亿元。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端掉10个盗墓团伙之后,将这些珍贵文物悉数追回。10个盗墓团伙成员中,有被称为“祖师爷”的姚某,有资深考古人员刘某、监守自盗的遗址抢救性挖掘技工邓某等4名公职人员,更多的是负责埋头刨挖的农民……团伙犯罪手段从最开始的看风水星象传统方式,向智能化方式发展,犯罪足迹遍布7省区10个市。而拥有文物收藏证、经营文物店铺的出土文物贩子,给盗墓团伙“掌眼把脉”坐地收赃,使得盗墓团伙从盗掘地下文物,逐渐形成非法文物交易链条。

  昨天,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朝阳市公安局历时9个月破获了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涉文物案。截至昨天,抓获嫌疑人175人。

  案情

  案发遗址外围发现探挖痕迹

  辽宁省朝阳市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早在1988年就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文明史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它的现世将中华民族的文明史推前了1000多年,被考古界称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

  去年6月22日,民警巡逻发现牛河梁遗址外围有探挖痕迹。朝阳市公安局初步断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外围区域被盗掘后,组织文物保卫分局相关警种等19名骨干民警成立专案组,展开秘密布控侦查。5个月时间里,专案组民警辗转调查走访群众上万人,行程10万多公里,获取线索数千条。至此,一个全国最大的盗墓团伙浮出水面。

  “出现探挖痕迹的地方都在遗址的外围,地处深山老林,平时人迹罕至。”朝阳市公安局文物保卫分局局长王红岩说,涉文物类犯罪普遍存在无人报案线索难觅、盗墓分子四处流窜难以抓捕、团伙聚散无常等特点,朝阳警方凭借多种高科技手段和技术力量,先期掌握了以嫌疑人姚某、冯某、王某等人为首的9个盗墓团伙共80多人的作案轨迹,摸清了他们盗掘红山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的犯罪脉络、团伙架构及相关证据。

  经过侦查,警方掌握到,嫌疑人姚某为盗墓团伙核心人物,浸淫于盗墓30多年的姚某,被称为“祖师爷”、“关外第一高手”,自称会“看山”以及通过看风水星象来“锁定”盗墓地点。2009年以前,姚某对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实施了多年盗掘。2009年之后,姚某盘踞在辽宁省朝阳市、河北省及内蒙古相邻地带,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盗掘。从2012年开始,更是变本加厉实施破坏性的盗掘。

  去年11月底,此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

  抓捕两次收网共抓获百余人

  “姚某行踪不定,常年不在家,我们分析案情之后,在赤峰部署多组民警进行蹲守。”朝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张金宝回忆,根据姚某的动态轨迹,警方锁定了他可能出现的多个区域。2014年12月7日凌晨2点,距离集中抓捕行动还有3小时,姚某现身内蒙古赤峰市某宾馆。宾馆大门外的车里,抓捕民警已蹲守多时,他们悄悄将宾馆的楼道、门口等出入口全部把守好,只待收网。凌晨4点,指挥部部署抓捕姚某,民警立即冲向其入住房间,将其控制住,并当场查获放大镜等作案工具。

  当天的首次抓捕行动中,朝阳市公安局出动785名民警、78个抓捕组,会同其他省市配合抓捕的警力,在辽宁、内蒙古、黑龙江、河南等7省区10市同步行动,在6小时内抓获78名嫌疑人,主要嫌疑人全部落网;此后的第二次收网行动中,共29人落网。

  从公安部门掌握的情况看,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涉文物案中,此案抓捕嫌疑人数量全国第一,截至目前,已抓获175名嫌疑人。另外,追缴的涉案文物总数达1168件(套),包括大量国家一、二、三级珍贵文物。“追缴回来的文物从新石器时代到清代都有,其中尤以玉猪龙、勾云形玉佩、马蹄形玉箍等红山时代的玉器、陶器,辽代的陶瓷器及金元时期的铁器、金银器最为珍贵。”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辽宁管理处处长张桂莲表示,很多文物是首次发现,填补了考古发现的空白。

  揭秘

  探测不光看风水还靠高科技

  10个犯罪团伙近200人,分别以姚某、冯某、王某、马某等人为核心,参与刨挖、放风的基本都是农民。

  “祖师爷”姚某自称能根据风水星象“看山”,他通过这一方式来锁定盗掘地点,并先期进行踩点,然后再带领团伙进行盗掘。然而,姚某的这手“绝招”并不外传,除了他弟弟跟随着他学到些“皮毛”、后来“单飞”自己组织团伙实施盗掘外,其余团伙主要还是跟随姚某通过传统方式寻找“目标”来盗挖文物。

  此外,盗墓团伙也在不断地改进着自己的手法。走在“升级”前列的,是以张某为核心的团伙。在到处流窜作案的过程中,张某结识了经营探测仪的黑龙江人李某,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实施“智能化”盗掘。

  “所谓探测仪,也就是探矿仪器,这些仪器对于盗墓分子来说,携带十分方便。”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挖掘挖掘墓葬后会进行回填

  “盗墓作案现场都在人烟稀少的荒郊野外,作案时间都在深夜,这类犯罪很难被人发现,更别提有人报案有线索了。”王红岩说,除这些使案件具有“隐形”特点外,嫌疑人还通过各种手段来掩饰犯罪痕迹。

  朝阳市东北方向有一个小山包,山下有条小河流经,山上稀稀拉拉长着些荒草,周围一片荒芜不见人烟。4月29日下午,记者在山头看到,大约1000平方米的地方被一圈铁丝网栅栏围住,入口处贴着一份公告,写着“半拉山积石墓地是属于新石器时期红山文化一处重要的墓地”。

  记者看到,栅栏内10多名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抢救性挖掘。在工作人员挖开的10多个洞穴中,最浅的仅挖了十几厘米就看到了红山彩陶的痕迹。

  “那3个洞穴,就是姚某曾经带人盗掘过后留下的。”王红岩指着中间位置的3个洞穴说,2013年开始,姚某先后带着4个团伙在这里盗掘了好几回,每次盗掘完,他们都回填恢复原状。

  “从这里随处可见的彩陶,可以看出这片墓葬群是典型的新石器时期红山文化的积石冢群,有极高的考古价值。”王红岩说,因被盗挖现世后,现在这片墓葬群被称为“半拉山积石墓地”,距离红山文化遗址并不远。

  销赃常有文物贩子坐地收赃

  10个盗墓团伙主要盗掘的是新石器时代的红山文化文物、辽金时代的钱币,还有元代到清代的文物。在盗挖文物后,盗墓团伙会将文物出售变现。因此,在盗墓团伙的背后,还有一伙拥有文物收藏证、经营文物店铺的出土文物贩子。

  文物贩子李某经营着两家古玩店,他借着自己“喀左县文博协会会长”的身份从事非法文物交易,他并不满足在店里等着收赃,常常第一时间赶到盗掘现场坐地收赃。李某等文物贩子的存在,使得盗墓团伙盗挖到的文物出手速度非常快,文物出手的价格以数十万元居多,最高的是一个玉猪龙,价格高达320万元。

  “文物出手的速度不但快,还往往短时间内就被多次转手。”负责追赃办案的朝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蔡炳辉告诉记者,比如一个有双龙图案的金簪子,就被从阜新卖到了抚顺、又从抚顺卖到了太原。据蔡炳辉介绍,这个金簪子是国家一级文物,不可能在市场上买到,所以警方断定是盗挖来的文物,并顺着这个金簪子的销赃轨迹,追回了45件文物。

  盗墓故事

  盗墓“祖师爷”嗜赌如命

  今年53岁的姚某是内蒙古赤峰市人,在家排行老三,中等个儿,平时“话不是很多”,在圈内有“祖师爷”“老古董”“关外第一高手”之称。姚某从小就聪明,他小时候,父亲本来要教他二哥盗墓手艺,可二哥没学会,他却学会了。学会后,姚某一干30年。其间,曾被警方刑拘过。

  姚某的盗墓团伙共有28人,和其他团伙有错综复杂的关系,追随他的骨干成员董某是其心腹。作为团伙的“总指挥”,姚某白天独自踩点,晚间带领团伙成员实施盗掘。只要是姚某认准的地儿,他一定要挖到东西才肯罢手。一次没挖到,下一次再来挖,所以他常常会对同一个地儿多次挖掘,“绝不走空”。盗墓过程中,被他信任的成员可跟随一起挖掘,不受信任的只能负责望风、驾车。

  在跟随他的团伙成员看来,姚某虽有找寻墓葬的独家本事,但是他是个“没义气”的人,在分赃时“不讲义气”,常常分赃不均,这也使得姚某团伙中很多人都离开他单干。“大家一起挖,但挖到快要出东西的时候,姚某就自己一个人动手,所以有没有挖出东西我们不知道,挖出来了卖了多少钱我们更不知道。”团伙成员供述称,正因为这个原因,连姚某自己的亲弟弟都单干了。

  除了“祖师爷”的名号外,姚某还有个外号叫“老败家”,这是因为他赌钱输掉的身家已经上亿。姚某的同案犯说,姚某到处赌钱,河北、辽宁等地只要是赌桌,哪怕是村头的小赌桌,姚某也不挑,坐下来就赌,输到分文不剩时,还曾用盗得的文物作抵押脱身。“一手盗墓获利,一手赌钱输掉。”办案民警说,姚某被抓后,警方发现他的账户里没有钱。此外,姚某有妻有子,家在赤峰市,不过他常年不在家,其儿子也涉案。

  >>姚某团伙

  姚某团伙专门盗掘红山文化遗址和古墓葬,从事非法盗掘多年。经警方核实,姚某团伙盗掘红山文化遗址、古墓葬22起,涉及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的古文化遗址1处。警方追缴各类文物263件,其中一级文物64件、二级文物33件、三级文物78件。

  曾被“祖师爷”抢劫玉器

  因为姚某经常分赃不均,其亲弟弟姚某某学会了一些手艺后,便离开了姚某,和冯某等人组成了另一个盗墓团伙。该团伙成员固定,实行平均分赃,组织严密,反侦查意识较强。作案时,冯某等人以红山文化遗址资料为参考,选择作案目标较为准确,盗掘获取的文物级别价值相对较高,并且有成熟的销赃网络,能短期内变现获利。

  今年38岁的冯某是辽宁凌源人。冯某说,他们这伙人是姚某某组织的,姚某某在学会“看山”(找到盗墓的地方)之后,先后联系了王某、韩某和他。“姚某某是灵魂,我就是干活的胳膊腿。”冯某说,平时韩某负责开车,其他人则在姚某某的带领下刨挖,最后再由姚某某负责清理“东西”。

  在冯某的记忆中,第一次盗墓是在2013年夏天。当天晚上8点多,他们几人开车出门,来到一个海拔大约五六百米的小山下,随后带着工具往山上爬。“这个地方是姚某某提前踩好点的”,冯某说,姚某某看了山形、山相,说“那里有货”,所以大家定下去那里挖墓。由于这个墓葬和其他地方不同,到处都是砂石,因此冯某等人只带了“锹”作为挖掘工具。“挖起来很浅,最浅的只有几十公分,两锹就挖到了。”冯某说。冯某回忆称,当时挖到一米多深的时候,姚某某下入洞中,将洞里的东西清理出来,有一个勾云形玉佩,还有一个马蹄形玉箍。

  冯某称,他们一共挖掘了5次,每次都挖到了东西,最多时有七八件,最少时也有两三件,总共挖到20多件。他们将部分文物到古玩城出手,获利170万。随后,四个人完全平分,一人分了不到37万。

  此外,冯某还特别提及了一件事,2014年11月16日晚上,他曾被一伙人在家中楼下控制。那伙人将他拉到一偏僻处进行殴打,迫使他交出了存放文物的保险柜钥匙,并拿走了其中的8件红山玉器。事后,冯某得知这伙人是在“祖师爷”姚某的指使下干的。

  >>冯某团伙

  截至目前,警方已认定该团伙盗掘涉及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的古文化遗址2处、古墓葬2处。其中2013年8、10月间,该团伙在辽宁喀左县盗掘的一件“丫”形玉器,销赃获利72万;盗掘的一件方形玉璧,销赃获利60万元。专案组追缴各类文物109件,其中一级文物18件、二级文物6件、三级文物19件。

  相关案情

  4名考古人员涉案

  在被抓获的嫌疑人中,有4人是考古人员。其中,邓某是辽宁某考古研究所技工,刘某是赤峰市敖汉旗博物馆的业务骨干,是一名资深考古人员。

  2010年9月,邓某在抢救性挖掘工程现场监守自盗,私藏价值高昂的玉猪龙,藏匿一段时间之后,于2012年初通过早前相识的刘某找到买家张某,以320万元的价格将玉猪龙售出。邓某说,在对挖掘到的玉猪龙下手之前,他一直想的是要好好看住工地,但是一念间干了这么一件后悔不已的事情。刘某则称,自己平时最痛心的就是珍贵文物流失,结果这次因为自己的行为,让珍贵文物流失到了私人博物馆。

  “我支开别人,留下了玉猪龙”

  京华时报:还记得怎么挖到玉猪龙的吗?

  邓某:2010年9月,在一个被盗遗址那里,我们进行抢救性挖掘,我在单位主要做田野挖掘的活,所以和几个民工一共6人一起干活,挖到了玉猪龙、镯子等一共3件。我以前都是想着要好好看住工地和挖出来的文物,但是那天突然间想到家里挺困难,想留一个换钱,就支开民工,让他去运土,我留下了玉猪龙。

  京华时报:为什么选择玉猪龙?

  邓某:我参与过编纂资料,知道这个最值钱。

  京华时报:玉猪龙怎么卖出去的?

  邓某:我认识刘某,跟他说有个老头捡到个东西要卖,给他看了照片但没给他实物看。他断定说是真的,就帮我联系买家,中间还找了别人帮忙,讨价还价好几回,最后定了320万的卖价。

  京华时报:你给了刘某多少钱?

  邓某:我不知道刘某拿了多少钱,反正他们几个人一共拿了100万,我到手是220万元。

  京华时报:这些钱你都怎么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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